商务部公告实行进口报告管理大宗农产品目录
时间: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浏览次数:
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商品为:大豆、油菜籽、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豆粕,商务部委托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上述商品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进口《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项下商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并将备案登记表抄报注册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京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直接抄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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