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家族企业创造了美国78%的就业机会,雇用了劳动力市场上60%的就业者,创造了全美国GDP总值的一半。
美国《家族企业》杂志认为,所谓家族企业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企业由某一家族控制其所有权;控制企业的家族成员在高级管理层中发挥积极作用;至少有两代人参与了企业的经营或有可能这样做。
他们普遍设置了董事会,由董事会批准重大的公司决策与战略,决定家族企业的接班人选以及最高管理层的报酬。
家族企业的开创大都由一个梦想开始,到最后找到“真理”即成功的秘密,确立家族传统。以过去的光荣历史为基础,期许将家族名声发扬光大,或许这正是每个成功家族企业的灵魂。而这些真知灼见经由下一代诠释,像福音似的四处传播。
文化传承
老亨利·福特坚持“消费者是我们工作的中心所作。我们在工作中必须时刻想着我们的消费者,提供比竞争对手更好的产品和服务”的经营理念。福特家族第四代、老亨利·福特的曾孙、福特公司现任董事长比尔·福特对家族文化加以发展——“我认为追求商业目标与追求社会与环保需求并不矛盾。我相信一个好的公司与一个伟大的公司是有区别的:一个好的公司能为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一个伟大的公司不仅能为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还竭尽全力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对家族文化的坚持并不容易,有时是以“牺牲”为代价。《福布斯》以“商业是要为人类创造幸福”为宗旨。其创始人之孙、现公司首席运营官蒂姆西·福布斯解释说,“它是一种哲学,它相信市场、相信竞争。我们尽量反映这个宗旨,而不是家族的利益。”
摩托罗拉公司的家族统治到以第三代克里斯托夫·高尔文的辞职宣告终结。因为这个家族偏执地坚持以“不把利润放在公司最重要的位置上”为核心的高尔文精神付出了昂贵的代价——摩托罗拉失去了敏锐的商业洞察力,克里斯托夫·高尔文已经无法继续带领他祖父创立的公司开辟更辉煌的未来。